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18-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中共党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此次共招聘4人,其中:会计与审计类专业1名,工程造价类专业1名,行政管理类专业1名,中文文秘类专业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12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6楼财政局1611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的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试。
2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笔试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
3、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面试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察: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分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流程报批及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如拟录用人员出现弃权者,招聘单位可以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择优补录。
四、聘用及管理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统一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按照城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发[2018]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城区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财政局;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青秀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
联系人:曾玉兰 樊蓓蓓 电话:5826225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