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由藤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录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其中女性4人),岗位:藤县公安局机关及各派出所14人,交通管理大队16人(其中女性2人)。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在年龄和学历上放宽条件(以服役期间的表现作为重要依据)。
(四)以下情形的退役军人可以简化招聘程序;
(1)士官;(2)服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烈士子女的;(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城区服役的。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六)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考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聘用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发工资,依法依规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薪酬约2500元—3000元/月(薪酬包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藤州镇绣江路77号(藤县公安局信访办,公安局大门旁),联系电话:0774-7282695。
(二)笔试: 2018年12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笔试,下午3时进行电脑测试。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
(三)体能测试:考核项目:1000米跑(女800米)、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
(四)面试:对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面试。
(五)体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由藤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七、招聘结果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网和招聘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由藤县公安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74)7273532。
藤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