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招聘人数:22名。
(二)招聘职位及职责。本次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需要安排在各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主要职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禁毒办组织、督促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指定专人或禁毒义工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结对帮教工作,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服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没有参与、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活动,无犯罪记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裸视力在5.0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口吃、色盲;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龙州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中共党员、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聘用;
6.由于无住宿安排,优先聘用户籍为岗位所在地或常住岗位所在地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大楼新址,丽江路8号)
(三)报名材料:1.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交一份复印件);3.户口簿(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交一份复印件);4.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禁毒办组织实施,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人选,由县禁毒办通知入围面试的报名者面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工资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后,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予聘用;试用期内表现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龙州县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六、其他
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聘用期满后,由县禁毒办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续聘。
联系电话:0771-8830976(龙州县禁毒办)
0771-8830013(龙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龙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