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广西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18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已参加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不能注册报名。在报名期间已经正常报名并提交审核的考生,如未通过审核,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资料并重新报名。
2.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选择相应的科目报考。
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报考,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3.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除新增学科外)的考生,选择面试科目须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4.考生须本人自行报名。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切后果(如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等)由考生本人承担,已缴纳的报名费也不予退还。
5.上传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文件大小为20KB -200KB,背景为纯白,不允许使用风景照、艺术照。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正面和肩膀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 墨镜等。照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按要求选用上传照片。
6.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三)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5日17时。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做现场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区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内容仅为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视为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核。考生报名后应注意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请考生缴费前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和报考科目,如有错误,请联系考区主管单位。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改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6日24时。
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核定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人次。
考生如需收费收据,可在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后到考区主管单位领取(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6日。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考核内容
(一)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及代码见附件2。
(二)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有关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看新增学科试题示例(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
四、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不参与抽题,按各考区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本次考试中,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成绩公布日期为:2019年3月5日。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 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关于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参加考试,过期的证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考前应注意查看身份证,如过期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报名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四)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有关考试信息,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www.gxeea.cn)、微博、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考区面试主管单位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