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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7人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时间:2018-12-04 11:06:23     阅读:

   为了进一步充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经开区卫生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7名,均为使用事业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8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主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的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2018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9月30日(比如: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 基层公考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 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9.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交至经开区卫生计生局(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703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由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经开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2日内于上班时间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改报其他岗位,未按时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确定开考的,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发放《笔试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上》,如遇大部分岗位均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和续延相关招聘考试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四、开考比例
  对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的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和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能开考。
  五、考试
  使用事业编制岗位进行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分值为100分。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3.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报考使用事业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1:3比例排列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后可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受1:3比例的限制。
  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nnda.gov.cn/)公布。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3.因考生缺考或其他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书面形式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通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
  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经开区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体检费除外),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
  公开招聘工作电话:0771-4517525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71-4518838
  原标题:2018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卫生计生局     劳动人事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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