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于2018年12月7日)。
(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中文应用、中文、新闻学、新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毕业。
(九)有党政机关或者新闻报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及录用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17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①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文件名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姓名);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③近期生活素颜照1张。上述材料电子版发梧州市住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wz_jgw@vip.163.com);
(2)现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到梧州市住建委办公室填写报名表。
3.联系电话:0774—3886200。联系人:王女士、龚女士、戴先生。
4.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梧州市住建委对报名人员按照工作经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参照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初步筛选后,于12月20日前通知初审入围者参加面试(初审没有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录用及待遇
1.统一组织入围者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分,分高者拟录用。
2.根据面试结果拟择优录用招聘人员于12月底安排体检(参照公考录用检查项目及标准),体检合格者录用,体检不合格者由第3名替补,以此类推。被录用者体检费用由录用单位负责报销(未被录用者自行负担费用)。
3.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包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应缴部分),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温馨提示
(一)报名材料代为保管,概不退还。
(二)如试用人员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将从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递补试用人员。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