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2016年以来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市直单位要求软科2018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和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2016年以来毕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县区单位要求软科2018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和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2016年以来毕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属本公告招聘范围人员,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贺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服务期未满3年的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5日8:00--12月21日17:30期间,登录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提交《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在网上报名系统同步上传以下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材料格式统一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100KB。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5),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6),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跟资格审查单位沟通,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时提供。考核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备注:应聘贺州市人民医院、桂东医院、贺州市中医院的人员,请直接和招聘单位联系报名,并参加相应的招聘考试。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18年12月15日8:00--12月22日17:3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在《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尚未提交审查或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若某一职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是否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或正常开考,由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5日期间(此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系统提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以便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1.纸质《报名表》;2.纸质《面试通知书》; 3.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4.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月上旬。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发布。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公布。
(六)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一起进入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2019年6月下旬,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本次招聘职位表专业设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设定。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贺州市委人才办 0774--5123955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4-5136583
监督电话:贺州市纪委派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0774--5128872
贺州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