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范围
岗位:党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对象:2018年、2019年全日制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45周岁以下)。
专业: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社会学类。
数量:4名。
范围: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资料扫描件(A4纸规格),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共梧州市委党校邮箱,邮箱号:wzswdx3888395@163.com,发送时应注明XXX应聘资料。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个人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梧州市委党校办公室(地梧州市西环路中段98号)报名。
3.报名资料。包括: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从网上下载)、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6月毕业的暂不提供)、以及个人荣誉等。
4.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8****6912
潘老师联系电话138****9856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我校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初步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和适岗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时由我校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再确定。
五、面试
(一)面试组织。面试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梧州市委党校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面试时间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的,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
(二)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授课的方式,授课内容为我校根据个人所学专业等指定的相关内容。面试采用计分方法,每人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面试验证。面试实行验证制度,面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原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到参加面试。如发现携带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