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人数
天等县牛羊(猪鸡)发展办公室综合岗位,人数10人。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集中面试,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资质,年龄40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同等条件下,动物医学、畜牧专业或曾经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品改业务知识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4.身体健康,踏实肯干,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工资标准,技术员月工资待遇为1800元(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1栋五楼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并提交《天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天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0771—3521025,0771—3507165。
六、其它事项
本《招聘简章》在县政府网站、天等电视台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