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前应注意什么?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考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网上报名时须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因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的年龄通用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少数职位是因岗位特殊性、用人单位现有人员年龄结构等原因作了具体的年龄限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规定为,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一线干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司法监狱系统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参照上述有关年龄规定执行。
“30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15年3月29日,不超过31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0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3.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怎样理解“2015年3月22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2015年3月22日之前已正式落户”是指公安机关2015年3月22日之前(含3月22日)已办结落户手续。
5.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6.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7.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报考吗?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均不能报考。同时,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中的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常住户口在陕西或陕西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非全日制形式正在进行上一层次学历的学习,可以用已有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2015年毕业生”的职位?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2015年毕业生”的职位。
9.能否以“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11.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可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考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考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但应与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