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规定,经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及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非实名编制以及聘用教师控制数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一)使用事业编制招聘教师28名,其中:容县中学教师1名、容县杨梅中学教师20名、容县容州镇城区初中教师3名、容县容州镇城区小学教师2名、容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详见附件1。
(二)使用非实名编制招聘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3名,详见附件2。
(三)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70名,其中:容县高中教师2名、容县中学教师5名、容县杨梅中学教师8名、容县容州镇城区初中教师25名、容县容州镇城区小学教师30名,详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学历要求: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2019年应届(含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优秀毕业生。
(五)具有所应聘岗位相对应学段(或高于相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除音乐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外,其它专业教师岗位不作要求。
(六)具备容县“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
(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9:00。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四、招聘办法
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现场双向选择
1.介绍:先由各学校校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招聘专业和招聘人数。
2.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见附件4,自行下载填写),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学校毕业生推荐材料、学习成绩表和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3.初审: 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免笔试择优直接确定各专业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并进行现场评分。
5.加分:学历加分和荣誉加分项目具体如下(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硕士毕业生加3分;
(2)共产党员加2分;
(3)大学就读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加3分;获省级奖学金加2分;
(4)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大学毕业生加3分,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加2分,学院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加1分;
(5)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学院级三好学生加1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
(6)大学就读期间担任学生会干部加2分。
6.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含面试成绩、学历荣誉加分),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须审核相关证书和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1.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口专业的毕业证和相应学段(或高于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2019年8月经核验无毕业证或无相应学段(或高于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根据岗位聘用情况,因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审核或者个人提出毁约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按现场招聘时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学历荣誉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依法依规履行体检、公示、聘用手续。
(五)公示
经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玉林市编委办、财政局和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非实名编制人员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使用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六、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容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按招聘的教师类别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容县规定的待遇。使用事业编制聘用教师列入编制管理。
七、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5-5329517
容县人社局事业股:0775-5117002
附件:
容县2018年冬季“双向选择”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