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各市(州)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只能选择服务地所属市(州)的相关职位。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可选择当前工作所在市(州)的职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市(州)的职位。
符合多个职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选择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考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时间为 3 月26日至4月1日上午8:00。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注意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按网络提示打印《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考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3月26日至4月2日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面向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1:3)方可开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1:2)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州)公考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报省公考主管部门汇总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知识、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笔试各科成绩于5月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2015年6月中旬,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按照招考名额1:3(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2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本市(州)人社局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考报名信息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手续,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至28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对农村(工业)发展、社区管理等实际问题的综合分析、维稳应急处理、与群众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