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
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民族自治州、县可放宽到1:2)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同类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公考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
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
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考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
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笔试及面试成绩、奖惩情况等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州)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录的人员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原则上回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安排。
录用人员安排意见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报省公考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该名额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新录用公考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考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初任培训,帮助其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新录用公考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情况,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录用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1年以上。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考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
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考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根据《
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考、终身不得报考公考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考主管部门或公考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提高网上报名效率,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下载《
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考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按照《
填表说明》(附件3)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录职位表(附件1)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
1.《
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考职位表》
2.《
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考报名信息表》
3.
填表说明
4.
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考报考指南
四川分校
志公论坛:http://bbs.zgoo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