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编委办、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需紧缺岗位教师,经研究,我市定于2015年3月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318人。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市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对个人的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务必于2015年4月15日24:00前完成。
(四)报名缴费。报考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报考单位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2日8:00—24: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并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五)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