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免笔试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防城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每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试费。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防城港市高级中学。
5.笔试成绩查询:2015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6.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7.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
(1)市直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县(市、区)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3.面试人员确定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5.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6.面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7.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8.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9.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也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见市、各县(市、区)面试公告。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考核期间,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向所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