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及从业经历;
(三)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司法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要求法律、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具有法律本科或国家司法考试C证以上优先录用;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适当放宽;
4.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二、薪酬待遇
每月薪酬2800元(含五险一金),并按照年度工作考核等次享受绩效奖励。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自行登录邮箱gchangzhou@126.com(密码:changzhou66)报名下载附件《2018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czfy3855925@126.com。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邮寄报名(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和邮寄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48号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邮编:543002。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的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须有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
(二)资格审查
由本院政工科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笔试重点考察计算机操作水平。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根据个人综合表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长洲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办理手续
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小甘 0774-3833896 czfy3855925@126.com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