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北流市残疾儿童康复培训中心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公告
为增强北流市残疾儿童康复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力量,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为贫困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康复教师2名,后勤工作人员(门卫)1名,均属非编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1、康复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医师)资格证书,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后勤工作人员(门卫):高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市残联、市人社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北流市南站南路0028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3张;
(5)报考康复教师岗位者还需提交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过学前教育或医学康复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工作证明(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康复教师岗位以接受过省级以上听觉言语和智障康复业务培训或取得相关资质者、学前教育或医学康复工作经历(时间长者优先)、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后勤人员(门卫)岗位以学历高低、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年龄小大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残联联合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残联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果考核人选比例末位成绩相同,按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残联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残联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公示及审批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市残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残联、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残联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核批数(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人员空缺,可从对应岗位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9282(市残联)
监督电话:6335277(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beiliushizhengfuwangz/xxgk/xxgkml/zwdt/tzgg/64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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