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在岗代课人员和原代课人员分别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在岗代课人员提交近三年来工作学习总结一份,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原代课人员提交近期工作学习总结一份,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证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八、同分处理办法
如遇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则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按工龄、学历、职称、职务、奖励项的长短、高低、先后确定。
九、选岗
按照高分优先选择设岗学校的原则,根据报考类别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设岗学校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对自动放弃选择设岗学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岗代课人员作辞退处理,原代课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教师考试,同时根据第十点“同分处理办法”进行递补。
十、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聘用。同时对聘用人员要与设岗招聘学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除外)。被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财政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入编手续。
十一、纪检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简章》的规定执行,招聘考试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75-5322043(县教育局); 0775-5117900(县人社局);0775-5322013(县纪委)。
2015年容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6日
2015年3月26日
附件1:2015年容县面向在岗代课人员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容县六王镇陈村小学 | 1 | |
2 | 容县六王镇龙头小学 | 1 | |
3 | 容县六王镇谭和小学 | 1 | |
4 | 容县黎村镇旺安小学 | 1 | |
5 | 容县黎村镇新塘小学 | 1 | |
6 | 容县黎村镇六吟小学 | 1 | |
7 | 容县杨村镇东华小学 | 2 | |
8 | 容县自良镇云松小学 | 2 | |
9 | 容县浪水镇泗利小学 | 2 | |
10 | 容县浪水镇扶昨小学 | 2 | |
11 | 容县浪水镇长寿小学 | 1 | |
12 | 容县石头镇大垌小学 | 1 | |
13 | 石头镇石剑小学 | 1 | |
14 | 容县石头镇上石小学 | 1 | |
小计 | 18 | ||
附件2:2015年容县面向原被清退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容县杨村镇坡亮小学山口教学点 | 1 | |
2 | 容县杨村镇横山小学关垌教学点 | 1 | |
【分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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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3877037872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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