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

201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5-03-27 11:54:15     阅读: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外事侨务办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省外事侨务办4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对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5年4月2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4月21日至4月25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10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5年5月1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5月14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5年5月1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外事侨务办于2015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2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外事侨务办人事处吴皓明同志(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联系电话028—84313207),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外事侨务办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分为专业水平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翻译室各岗位和因公出国(境)办证中心证照受理审核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水平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因公出国(境)办证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水平面试成绩满分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总成绩计算原则如下:
报考翻译室各岗位和因公出国(境)办证中心证照受理审核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专业水平面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报考因公出国(境)办证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省外事侨务办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省外事侨务办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29日由省外事侨务办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外事侨务办或省人社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外事侨务办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外事侨务办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专业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查应试者的专业素养、交流与表达能力和外语口语水平;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相关能力,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外事侨务办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外事侨务办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外事侨务办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外事侨务办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外事侨务办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省外事侨务办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省外事侨务办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省外事侨务办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省外事侨务办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省外事侨务办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外事侨务办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及面试考务、报考条件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028—84313207(省外事侨务办人事处)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28—86627083(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84356800(省外事侨务办监察室)
028—86139086/86135127(省人社厅监察室)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志公官网:http://www.zgoog.com
志公论坛:http://bbs.zgoog.cn

 

课程推荐

志公教育(总部)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51号志公教育大厦(地铁1号线鲁班路站B出口)
电话:0771-2094277
网址:www.zgoog.com

志公教育微信公众号

志公教育微信服务号

志公各地分校

  • 南宁志公教育
  • 桂林志公教育
  • 桂林灵川志公教育
  • 柳州志公教育
  • 百色志公教育
  • 百色乐业志公教育
  • 百色靖西志公教育
  • 百色市区志公教育
  • 百色田东志公教育
  • 百色平果志公教育
  • 玉林志公教育
  • 河池志公教育
  • 河池宜州志公教育
  • 河池环江志公教育
  • 河池大化志公教育
  • 贵港志公教育
  • 贵港平南志公教育
  • 来宾志公教育
  • 钦州志公教育
  • 钦州浦北志公教育
  • 北海志公教育
  • 北海合浦志公教育
  • 贺州志公教育
  • 梧州志公教育
  • 崇左志公教育
  • 崇左天等志公教育
  • 崇左扶绥志公教育咨询点
  • 崇左龙州志公教育
  • 防城港志公教育
  • 防城港上思志公教育
南宁志公教育
电话:0771-2094277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51号志公教育大厦(地铁1号线鲁班路站B出口)
桂林志公教育
电话:0773-2899676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86号如家精选酒店5楼(中山南路与雉山路交界处)
桂林灵川志公教育
电话:18078355101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银渠路橙宫商务中心3楼志公教育
柳州志公教育
电话:0772-2896674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228号,双福雅苑(写字楼)1栋5楼
百色志公教育
电话:0776-2811899
地址:百色新环球商业广场左塔21楼(龙景明月湖酒店对面)
百色乐业志公教育
电话:18607888848
地址:百色市乐业县城北交警大队右侧河道旁第一家
百色靖西志公教育
电话:15077640800
地址:靖西市城东路283号幸福路口红绿灯(乡村振兴局对面)
百色市区志公咨询点
电话:0776-2788188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公务员小区)A6栋临江别墅百帝策划志公教育
百色田东志公教育
电话:13977604698
地址: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朝阳新城小区二楼志公教育
百色平果志公教育
电话:18277677095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炼沙村古炼二队三产9号
玉林志公教育
电话:0775-2294260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9号4楼
河池志公教育
电话:0778-2788680
地址:金城东路34号万博时代广场B座5楼
河池宜州志公教育
电话:18807781503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路2号君怡大酒店9楼
河池环江志公教育
电话:17776581280
地址: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江滨路志公教育环江学习中心(中国平安保险旁)
河池大化志公教育
电话:0778-5807899
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河南路263号文体小区1号楼
贵港志公教育
电话:0775-4249089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79号贵和明德酒店7楼
贵港平南志公教育
电话:19375599961
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西山路52号国丽公寓2楼
来宾志公教育
电话:0772-4226344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柳来路167号森明大厦10楼(格瑞酒店10楼)
钦州志公教育
电话:0777-3898366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向阳路8-2号锐逸酒店二楼志公教育
钦州浦北志公教育
电话:13507771817
地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江城街道越新路越新茗城西50米蓝天职业培训学校
北海志公教育
电话:0779-2029270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与北海大道交汇处粤桂大厦A座17楼
北海合浦志公教育
电话:19177904439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延安路万隆城1幢5号楼志公教育
贺州志公教育
电话:19377469709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18号(2-3层)
梧州志公教育
电话:18877572942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90号三层
崇左志公教育
电话:15177767511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34号
崇左天等志公教育
电话:13878831537
地址:崇左天等县金帝豪城B区八栋二楼
崇左扶绥志公教育咨询点
电话:19136606486
地址:桂林理工大学空港校区一教1102室(崇左扶绥)
崇左龙州志公教育
电话:19158598085
地址: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天湖路1号(新华书店)三楼志公教育
防城港志公教育
电话:18177052803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万路29号市总工会大院
防城港上思志公教育
电话:18777061232
地址:上思县思阳镇明江新城滨江丽景B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