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职数
本次共招聘18名,其中岗位一招聘退伍军人5名;岗位二招聘篮球特长人员2人;岗位三招聘足球特长人员2人;岗位四招聘气排球特长人员2人;岗位五招聘不限专业人员2名;岗位六定向招聘正在公安机关工作具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的人员(含网格员)5名。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如果岗位三、岗位四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缺额现象的,在岗位二当中补招缺额人员,如果岗位一、岗位二、岗位六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缺额现象的,在岗位五当中补招缺额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3.岗位一招聘退伍军人,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1日至2001年1月11日以内出生),招聘男性,具有乐业县常住户口人员,身高170c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士官、烈士子女、服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服役期间从事特战事务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4.岗位二招聘篮球特长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1日至2001年1月11日以内出生),招聘男性,面向广西全区人员招聘,身高170cm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岗位三招聘足球特长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1日至2001年1月11日以内出生),招聘男性,面向广西全区人员招聘,身高170cm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岗位四招聘气排球特长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1日至2001年1月11日以内出生),招聘男性,面向广西全区人员招聘,身高170cm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岗位五招聘不限专业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1日至2001年1月11日以内出生),招聘男性,具有乐业县常住户口,身高170cm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岗位六定向招聘正在公安机关工作具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的人员(含网格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1日至2001年1月11日以内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1日至2001年1月11日以内出生),男女不限,身高不限(工作满3年后,工作年限每超1年加1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乐业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协助开展工作。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整个过程邀请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协进行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17:30结束,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报名人数不足时根据情况顺延。
2.报名地点:乐业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政工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二)、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条件者方能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
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引体向上。其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引体向上10个以上为达标(不分年龄段),测评次数不超过2 次。
岗位五、岗位六男子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岗位六女子测评项目:800米跑、10米×4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米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800米跑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岗位六体能测评有2项(含2项)以上达标为合格,其他岗位必须所有测评项目全部达标为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阶段招聘事项。体能测评成绩当天在测评现场进行宣布。
(三)笔试科目与内容。
1.笔试试卷1套。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和公安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所招聘岗位在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1:3的岗位,由县公安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开考。如不能开考的职位,及时通知考生另行报考其他职位。
(四)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岗位一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指挥能力及基础动作的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的基础动作、实战动作等专业技能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考生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在乐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考生经体能测评合格,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岗位五、岗位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在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1:3的岗位,由县公安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开考,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现场宣布。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总成绩(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政审考察人选。
(八)公告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告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五、待遇及身份
(一)工资及待遇:按照乐业县公安局在职辅警待遇执行。
(二)身份:聘用人员属编外聘用人员,简称辅警。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考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报名电话:0776―7922110
监督电话:0776—7922677 0776—7923455
乐业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