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名称 |
学历专业要求 |
岗位职责 |
招聘 人数 |
文秘、综合管理、服务岗位。 |
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负责文件起草,会务、后勤服务和档案整理等办公室业务工作。 |
2人 |
本次招聘的是编制外人员。
四、招聘形式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五、其他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写作特长的优先;
(三)男女不限,年龄30岁以下(1989年1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3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近期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河池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邮箱(邮箱号:hc2309228@126.com),或者将以上材料直接送到河池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联系电话:0778-2303328。
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相应人员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场。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试用和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单位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830元/月(含用餐补助330/月),以月为单位计算。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大专学历待遇2230元/月(含用餐补助330/月),大学本科学历待遇2330元/月(含用餐补助330/月)。
(二)“五险一金”待遇。正式聘用的,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河池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