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秘1名
二、工资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要求管理,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可再续签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执行,享受“五险一金”等保障性待遇,按国家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休息。
三、招聘条件
(一)性别:男女不限;
(二)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专业:专业不限;
(四)学历: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五)岗位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面交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19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
①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河池市妇联邮箱:hcsflbgs@163.com;
②现场报名,请带上《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行政一区办公中心大楼8楼(原地委大院内)市妇联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9年2月19日—2月21日
2.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将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2月22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应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应聘考试诚信承诺书》纸质版材料各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妇联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名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和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四)择优试用
经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五)正式聘用
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558981。
河池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