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再就业政策,做好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7〕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
(一)护林协管员,4名,限男性,不限学历、专业。
(二)行政协管员,2名,汉语言文学专业、人力资源专业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3.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
4.大龄失业人员(即女性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60周岁以下);
5.失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7.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初次以“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人员、残疾失业人身份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期满,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仍不能实现再就业的人员;
9.直接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作战,首次申请公益性岗位期满后,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退役人员。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安排公益性岗位。当年申请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安排公益性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有精神病史的;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内容
我单位管理范围内山林管护、巡查工作;森林防火巡逻、报告工作;阻止野外用火、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工作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岗位要求,应聘人员自愿报名,填写《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管理处)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截至2019年3月31日。
(二)面试、体检和公示
我单位统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送达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统一安排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由聘用人员自行前往市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本单位办公室。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签订合同
市就业服务中心核查拟聘用人员信息后,发放公益性岗位上岗通知书,并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对其实施岗位培训和内部管理规章、规定的教育。
五、待遇福利
1.按当年度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60%核发(包含政府补贴部分)。
2.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3.上述岗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均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过后正常发放工资。
六、其他
应聘者请填写《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管理处)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smslgy_bgs@163.com,或递交报名表至本单位办公室。
联系方式:柳州市城中区桂柳路168号
联系人:胡淑雯,电话:0772-5333961。
附件: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9年1月13日
来源:http://lz.gxrc.com/ds/lzrc/Article.aspx?ArticleID=9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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