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19年2月20-22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面试分数线请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9年公考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见附件一);考试安排请按照不同职位查看翻译类职位、调研类职位、行政类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见附件二)。
二、考试地点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专业考试方式和内容如下:
(一)翻译类,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和水平。具体为:
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2、专业外语口试: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或回答考官提问等。
3、英语笔试: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试题难度为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已参加专业外语笔试,不再参加此项考试)。
4、中文写作: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中文写作水平。
(二)调研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能力、文字水平和英语水平。
1、调研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材料分析题、论述题等,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水平。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难度为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三)行政类,重点考察考生的本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
1、法律知识考试(法律事务职位),财务知识考试(国有资产管理职位)、档案知识考试(档案管理职位):重点考察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难度为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8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电子邮件标题请按“姓名+报考职位+参加/不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格式注明。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以附件方式发送《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公考考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至我部考录电子邮箱(gbzl@idcpc.gov.cn,下同)。
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在2019年1月25日至28日以附件方式发送手写签名的《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声明书》(见附件四)至我部考录电子邮箱。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按照有关规定,我部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备案,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请于开考前20分钟在我部东南门等候(正门南150米),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进入考场或候考室。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东南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部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备案,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专业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和备查材料(专业考试时提交或审核),备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备查。
2、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五)。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无法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体检前我部规定时限内(接到我部体检通知24小时之内)提交。拟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专业考试时须提交手写签名的《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附件六)。
3、待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待业证明(见附件七)。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离职证明原件(须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留学归国人员须携带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留学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5、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6、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需携带加盖主办方公章的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证明原件备查。非英语同传、口译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需携带省级以上英语口译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在备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五、其他
(一)考生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及智能穿戴设备、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外语口试、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阅读。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我部提供瓶装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安排好往返行程。
(三)我部位于木樨地立交桥西南侧,考生可乘1路、21路、308路、320路、337路、65路、68路、78路、85路、94路、99路、114路、52路、32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西/东/北站或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下。由于北京上班高峰地面交通拥堵,为避免迟到无法参加考试,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建议考生搭乘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D1出口)来我部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四)我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考统一考试成绩、我部组织的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其最新修订标准,由我部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1、调研类,行政类,英语、柬埔寨语、捷克语、老挝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5%。2、朝鲜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法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5%。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我部公考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