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聘用书记员6名;
聘用行政人员一1名;
聘用行政人员二1名;
聘用司法警察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柳州市户籍或在柳州市区内有住所;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专业资格等要求:
聘用书记员: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专业的优先考虑;
聘用行政人员一:女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具有财务工作经历和礼仪文秘知识的优先考虑;
聘用行政人员二: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聘用司法警察:男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具有A1或A2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4、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19日(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广西.柳州人才网(www.lz.gxrc.com)下载报名表,本人填写签名后,将报名表等材料报送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号楼814会议室。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1张,近期六寸全身生活照1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岗位技能测试。
2019年2月20日组织考生进行岗位技能测试:聘用书记员、聘用行政人员进行打字速度测试,聘用司法警察进行车辆驾驶和车辆维修保养测试。
(四)确定面试人选
综合考虑考生的技能测试情况及个人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2019年2月22日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考虑考生技能测试、面试表现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体检政审
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545006。
咨询电话:0772-2692339、0772-2692485
传真:0772-2692339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