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书记员岗位3名。
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书记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司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3.书记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19年2月12起至2019年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可自行从德保县人民法院政务网http://db.gxcourt.gov.cn/下载),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资格证及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提交德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中文录入等考试。
3.根据考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在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德保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即月基本工资2110元,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责。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年度绩效奖励按德保县财政供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德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 址:德保县云山大道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776-3822394
有意人员可关注“德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德保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递交报名信息。
德保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