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20—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擅长新闻或公文写作,文字功底好;或者熟练掌握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熟悉摄影摄像及相关仪器使用。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和中共党员,从事过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城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以下行为者,不予招录:
1、受过党(团)纪或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行为不端、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行为的;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有精神病史的;
8、存在不适宜工作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月22日(9:00至12:00,15:00至17:00;周末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桂磨路创意产业园5号楼1单元601室
联系人:邓凤萍
联系电话:0773-5800443/18778830007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自行在桂林市人才网下载打印)。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考核。
(二)面试: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形象、仪容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沟通、反应能力、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
若中途有报考人员放弃应聘或体检、培训不合格者,可从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参照桂林市七星区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待遇,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及按国家规定休假。
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宣传部
七星区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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