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住户调查科工作人员1名。
二、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830元/月(含用餐补助330/月),以月为单位计算。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待遇2030元/月(含用餐补助330/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可再续签合同。
(二)“五险”待遇。正式聘用的,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由单位缴纳。
(三)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三、招聘条件
(一)性别:男女不限;
(二)年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专业:专业不限;
(四)学历: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五)岗位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面交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14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
①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河池调查队邮箱:hcdcd123@163.com;
②现场报名,请带上《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办公室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行政一区办公中心大楼5楼(原地委大院内)河池调查队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9年3月15日—3月18日
2.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核,将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调查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组织面试
报名结束后1周内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择优试用
经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五)正式聘用
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广西国家调查队系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调字〔2019〕14号)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5809。
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