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自愿在梧州市区(含龙圩)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龄在18至32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在基层队站参与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部队复退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35人: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部队复退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接警调度员5人: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具有梧州市户口,知晓梧州地方方言,普通话较好,口齿清晰;年满18周岁以上至26周岁以下,具有计算机、通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从事话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将填妥后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梧州市消防支队信箱(wzxfhtz119@163.com),或传真至0774-3885353。经预选合格后,由梧州消防救援支队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27日。
(二) 面试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前来面试(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地点:梧州市西环路24号六楼办公室。
梧州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面试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入围人员自行到三甲以上的医院进行检查,出具体检报告后,交六楼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名额从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一周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到梧州市区(含龙圩)基层队站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梧州市消防支队按照《梧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梧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四、待遇
1、每月最低工资2900元(含五险一金),逐年递增。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约定月薪的80%。
2、被装由消防支队统一标准供给,提供食宿。战斗员岗位采取轮休方式,每月不少于8天轮休;调度员岗位实行三班倒运转工作模式。各岗位入职满一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其他假期参照《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请销假规定(试行)》实施。
3、正式录用后,签订1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公告中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0774-3885353
梧州市消防支队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