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聘用制书记员:5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者优先。
(二)聘用制法警:4名(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警校毕业者优先。
(三)文秘 :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条件优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需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lnjcyzgk@163.com,并注明“招聘报名”。咨询:8855252、8855253。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5日。
3.需要提供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3)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报名登记表(请自行登录邮箱下载。邮箱账号:lnjcyzgk8855253@qq.com。密码:lnjcy123)。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原件;
(3)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应聘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针对岗位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
根据面试结果,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五)体检
政审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录用
确定人选后,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柳南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有五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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