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北流市高级中学教师10 名,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共102名。其中:高中教师67名;城区初中教师15名;城区小学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者,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北流市“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
(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四、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雁山区雁中路1号)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4日。
面试地点:面试具体地点于2019年3月13日晚在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公告。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原则上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生源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则全部进入面试。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并进行现场评分。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四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无上述四证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如发现应聘者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根据岗位聘用情况,因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资格复审或者个人提出毁约情形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按现场招聘时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进入考察、体检。
(八)公示
经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由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玉林市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作下列说明:
(一)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
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津补帖和绩效由人社部门按同单位在编同类同岗位人员标准核定,享受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待遇;
(四)社会保险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住房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从聘用人员被批准聘用之月起,按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其费用属单位承担部分纳入单位预算;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北流市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