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运营人员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等)、门户网站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二)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活动策划、图文编辑等,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
(三)负责策划并执行微信微博营销日常活动及跟踪维护,根据工作需要发送各种微信内容;
(四)负责提高关注度和粉丝的活跃度,并及时与粉丝互动;
(五)挖掘和分析网友使用习惯、及时掌握新闻热点,有效完成专题策划活动;
(六)配合部门领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网络维护、电脑维护、数据维护及备份,
负责办公系统的检测、维护工作,会务设备的调试管理。
(二)懂拍照,录像工作。
(三)配合部门领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媒体运营人员职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新媒体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策划方案,并能组织策划相关活动;
(三)熟悉微博、微信、H5及其他新媒体手段的建设和运用;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传媒、新闻、中文、广告相关专业优先;
(五)有从事新媒体传播策划、编辑和文字工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计算机技术人员职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计算机事
业,责任心强,具有良 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能独立完成计算机、网络通讯、打印机等基本维
护工作,能独立完成会务设备的调试管理工作,熟悉办公软件(office、WPS等);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科学历,计算机专业优先(如无计算机专业,但具有计算机技术特长的,经考核合格,也可以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它不宜聘用情形。
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根据考试结果并经班子讨论同意聘用的,先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3年。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转正后按2650元/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发放聘用工资,县内外出差差旅补贴享受与在编干部同等待遇,并按国家规定提供年休假及婚假、产假等法定休假。
招聘程序相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从2019年3月7日起至2019年4月7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邮箱:cwxrmjcy2011@163.com,如个人有新媒体作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该邮箱。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操作测试和面试人员。
(四)操作测试和面试。组织进行操作测试和面试。操作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
有关事项
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本院工作人员会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操作测试及面试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宝莹,
联系电话:0774-2685708,17307740726。
简历投递
请将个人简历和作品(如有)发送至
cwxrmjcy2011@163. com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