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其中,1名为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禁毒专干)。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 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禁毒专干岗位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和中专文化)。
3.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4. 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优先,本镇内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以及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 报名地点:穿山镇人民政府二楼人事助理办公室。
3. 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二者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前往报名。
属退伍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穿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
(四)考核
1.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应聘者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人员聘用
1. 根据面试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 聘用人员具体岗位入职后由穿山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3.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7〕40号)执行工资标准。
四、联系方式
地址:柳江区穿山镇南北街2号。
联系电话:0772-7488008,13633033636。
联系人:覃艳芳。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