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熟悉电脑及文字写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5.具有社会管理、行政文秘、中文等专业或曾有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经历者及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4.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到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时请带上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打印一份)、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1张免冠半身照片。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时间、地点: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等。
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福利待遇
执行现行社区委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咨询电话:0773—3835416
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