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公开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等文件精神,融安县计划公开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预防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柳州市融安县公开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考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2019年柳州市融安县公开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0日—3月22日
地点: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领取填报),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身份证;③2017、2018年毕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④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笔试和面试安排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县卫计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安县编办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笔试主要考专业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于当天向考生宣布。
考试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招聘单位对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考试,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前来面试。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
七、体检和考核
考核和体检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一)考核。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体检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安县卫计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递补。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 0772-8135640 融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772-6473768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监督电话:0772-8133326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772-8326629 融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