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带头人
(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8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学术道德、科研素质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思路清晰,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项目、“863”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
3、在该领域的临床、科研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或有较大影响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省级专业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2)自治区(省)优秀专家;
(3)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6)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十)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的主研人员;
(7)博士生导师。
(二)待遇
1、医院给予安家费8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提供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
2、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20万元或有房源的前提下安排购买本单位住房一套。
3、合同期内每月给予岗位津贴5000元。
4、可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医院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进修学习等待遇,配偶的工作安置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安排。
二、博士
(一)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专业核心刊物发表论著(IF≥3分的SCI文章1篇及以上或IF≥2分的SCI文章2篇及以上)
(二)待遇
1、医院给予安家费5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提供科研启动基金30万元。
2、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或有房源的前提下安排购买本单位住房一套。
3、合同期内每月给予博士津贴补助1000元。
4、可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医院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进修学习等待遇,配偶的工作安置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安排。
三、报名方式
(一)接受现场、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19年招聘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相关资质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4.撰写论文或科研课题的,提供所写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复印件;提供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封面、项目成员有个人姓名页面、有相关审核部门盖章页面复印件;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可多份排版在同一张纸上,能看清即可);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即日起接受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71-2080006;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8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编:530021。
电子信箱:jb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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