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岗位: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服从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书记员岗位的法学专业优先;
3、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4月3日工作日办公时间。
2、报名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百色市人才网下载《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要有相片),连同其他报名材料(请扫描),电子版发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bszyzzb@163.com),联系电话:0776-2989610。
四、测试及面试:书记员进行计算机打字测试(每分钟80字以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聘用手续:经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从市财政经费中开支,每人月工资为2800元(含五险)。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