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全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含2018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2019年应届(含2018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五)愿意在玉东新区任教5年及以上;
(六)具有所应聘岗位相对应学段(或高于相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七)具备2019年玉东新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八)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下属城区小学、乡镇初中招聘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下属乡镇小学招聘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二楼就业信息发布厅(201)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玉东新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组,与有意愿到玉东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见面,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择优招聘,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报名须交材料:应聘者报名表(见附件2,贴照片)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毕业生推荐材料及证明、学习成绩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招聘工作组审核进入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按不低于1:3比例择优选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有岗位低于1:3比例但仍要开考的,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现行教材,考生自选课题。对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合格,方能签约。
(三)现场选岗。对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考生,填报《教师选岗登记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由考生自行携带到现场)。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资格的不予聘用。
(一)体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二)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执行。
(一)聘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聘用合同。对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其报考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待遇:聘用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管理: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十、招聘工作要求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做好招聘监督工作。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669615 (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0775—2696613 (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