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1人,专业: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语文教师1人,专业: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学历要求:
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本科生: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毕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招聘流程
报名——考试(笔试+面试)——签约——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30日8:30始至4月15日17:30止。
2.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个人简历等材料可发至邮箱2592328@163.com。咨询电话:0772-2991172。
(二)考试
根据毕业生投递的个人简历、相关的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初步筛选。对于符合我校基本招聘要求的由学校组织相关学科评委进行简历复查,挑选优秀者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面试以试讲为主。以面试成绩从高到底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通过者,当场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考核、体检等事项。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法、违纪、违反计生政策收到处罚、处分等,或体检不合格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体检:学校组织到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的标准执行。
(五)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