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条件
(一)年满18至2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
(二)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四)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和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人员。
退伍军人及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30周岁;
二、招聘名额
招聘政府专职灭火救援消防员1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信箱发送至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邮箱(邮箱号码wjwzfzf@163.com)。经审查后,由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17日。
(二) 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由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通知本人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
组织通过面试人员统一进行身体体检,体检项目为:内科、外科、血压脉搏、心电图、胸透、心肺听诊、血常规和乙肝两对半、腹部B超。
(四)资格审查
面试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政治审查。
(五)培训上岗
1、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短期集中岗前培训后开展消防业务理论、技能和体能科目的测试,并安排到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在岗培训,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2、在岗培训结束后,参加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日常管理
1、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由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单编执勤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军事化管理。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3、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规定处理。
五、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构成,上岗第一年每月工资1850~2150元(不含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正式录用后单位帮缴纳六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意外)一金(住房公积金),工资根据级别逐年提高。
2、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由单位出资、统一购买,用人单位提供食宿。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轮休制,在确保执勤单位人员在位率的情况下,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上岗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工休假。
联系电话:0774-8221313(不明之处请上班时间致电,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
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