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2.自愿服从安排工作,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聘用制书记员要求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
5.年龄在20至38周岁;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交到本院政工科(院办公楼二楼)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个人制作的推荐表一份 ;
4.报名表一式两份(须有照片)。
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三)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测试,测试主要采用笔试、计算机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侧重考察文字功底,计算机测试侧重考察计算机基础运用能力,面试侧重考察岗位基本素能及岗位匹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被录用人员需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四、待遇及其他
待遇按照本市财政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441号
邮 箱:lpjcy@126.com
邮 编:546600
联系电话:0773-7234079
附件:《荔浦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荔浦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