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北流调查队编外工作人员5名,负责完成国家统计局北流调查队布置的各项调查工作任务及其他工作部署。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统计类、财会类、经济类和文秘类专业优先)。
4.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有一定的计算机、PDA操作能力,能够灵活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熟悉北流市本地情况,能够适应经常性外勤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有统计调查相关经验者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有违法记录者;
(2)曾因违纪被原用工单位辞退者;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计划生育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国家统计局北流调查队邮箱bldcd2019@163.com。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统计局北流调查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简历);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况严重者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三)笔试
1.由我队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笔试人选的考生,在笔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位证和毕业件原件,笔试前接受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3.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我队组织面试,按招聘计划1:3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面试人选(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比例)。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我队承担。
(六)聘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并审核无招聘条件第六条的五种不予录用的情形,进行聘用程序。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以劳务派遣方式确定劳动用工关系。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国家统计局北流调查队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国家统计局北流调查队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800元/月。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月工资及待遇标准为2500/月(含五险)。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下乡补助和出差补助另外核发;队内年度目标管理奖金另外核发;接受地方部门委托的一次性调查劳务费另外核发。工资增长根据队内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国家统计局北流调查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容容,联系电话:0775—6232589,6232969。联系地址:北流市永安路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