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
二、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三、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
四、桂平市定向招聘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设岗位。
报考上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是指符合定向招聘条件尚未入编的人员;凡已入编(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政策待遇入编)或入编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凡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原公告其他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