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聘用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协作,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2、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如能熟练操作电脑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5、同等条件下,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报名地点: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地址:市财政局综合楼二楼 207室,联系人:周沛,联系电话0775-4215876)。
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贵港人事人才网下载《公开招聘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直接到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报名。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资格及条件的通知笔试、面试。报名人员资料恕不退还。
四、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后按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工资待遇:大专毕业聘用人员月工资2200元,本科毕业聘用人员月工资2300元,按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发放。
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贵港办事处
2019年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