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考行测备考:你不得不知道的法律名言
——志公教育 公考考试研究中心
每年常识部分均会涉及1—2题考查法律名言的理解,这些法律名言要么是著名法学家的经典语录,要么是通俗易懂的法律谚语,出题的形式往往会通过法律案例考查。考生应在平日里注意积累相关的法律名言,知道其内在含义,做到有的放矢。下面是志公教育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名言:——志公教育 公考考试研究中心
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这句话讨论的是自由与法律的关系,出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人是生而自由的”,这一命题是卢梭对于王权专制论者“人是生而不自由”的命题而发。卢梭认为,奴隶状态是最不自由的一种状态,但其存在本来就是在强力之下的强者的胁迫和弱者的屈服。“向强力的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因此,卢梭所说的自由并非行为上的不受限制,而是一种意志的自由。而“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是指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虽然你是自由的个体,但是你的自由不能够侵犯到他人的自由,自由必须在一定范围内享有,这个范围可以笼统地称之为“法”。
二、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美]霍姆斯
该句话源自实用主义法学家霍姆斯的原话。在霍姆斯看来,真正的法律不是一般性抽象规则,也不是固定逻辑推理,而是社会的实际,是一系列的事实。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是由替代传统的解决社会需求的方法和原则构成的。”法律的标准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人们对各种社会价值选择的结果,那些能够促进社会发展的需求经过多数人的认可的,就可以成为法律。
三、法典是人民的圣经。——马克思
该句源自于马克思的评论文章《莱茵报》。“法典是人民的圣经”,一方面,强调法律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哪里的法律成为真正的法律,即实现了自由,哪里的法律就真正地实现了人的自由;另一方面,强调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法律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因为法律是人们行为本身必备的规律,是人的生活的自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