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82年的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9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改制更名为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广西第二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南疆边陲名城——广西崇左市崇善大道55号,校园占地617亩,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校园风景优美,环境舒适。
学校设有教育系、文化传播系、公共管理系、外语系、理工系、经贸系、基础教学部和社会科学部等8个系(部),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会计等23个专业。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18人,其中教师岗位12人,教辅岗位1人,行政管理岗位5人。具体选调岗位计划、条件详见《2019年崇左幼专教职工配备计划表(调动)》。
三、选调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及条件
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或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考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5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请登录我校网站(www.nnjy.net)、崇左人才网,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以上材料按顺序标注序号(如,1.报名表;2.相关证件;3.全身照片)发至czyzrs@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选调岗位+姓名”(如“学前教育教师+张三”)。我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选人员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联系我校人事处进行咨询。
2.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应选人员到我校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结束退还应聘人员),复印件按上述证件顺序装订成册。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应选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二代)必须一致。应选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所填报联系方式无效而造成无法联系者,应选人员自担其责。
六、面试、体检、考察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1.教师岗位
(1)应选人员为中级职称者,面试内容分为试讲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主要考核应选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方法等教学基本技能等。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结束,评委就试讲内容提出1-2个问题,应选人员现场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入围人选。
(2)应选人员为高级职称者,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教辅岗位及行政管理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应选人员按指定命题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为3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入围人选。
3. 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崇左幼专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入围人选。
面试时应选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即参照公考标准)执行。由我校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选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应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我校则在同岗位应选人员中按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
由我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本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待遇
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并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曹丛,1887719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