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45人(其中:男性辅警40人,女性辅警5人),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二)工作岗位职责: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以及应急备勤、巡逻防控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梧州辖区内户籍或生源地为梧州辖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至2001年5月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骋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退役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5月6日前,2019年6月高中(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苍梧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17号,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
(一)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电脑操作、公文写作。
(二)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三)笔试地点:梧州市龙圩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6月初可上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查看。
六、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于6月初将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公布。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每一项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标才能认定为合格,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认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注:体能测试中,1000米/8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项目只能测试一次,纵跳摸高项目最多不超过三次,最终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七、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考核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由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人社局及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对拟聘用的入围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审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合同。
十、建立候录库
笔试、体能测评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考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薪酬约24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2.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由苍梧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苍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98331,纪检监督电话:2687386。
苍梧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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