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共12名,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12名)
协助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监督检查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岗位设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政治素养良好,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有一定的掌握;
7、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5年内曾在公考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招聘步骤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桂林人才网、清廉桂林—名人儒乡、中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4月29日— 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由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逾期不再报名。应聘者请将《临桂区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考办事员岗位还需报送:退伍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gxjw5592321@163.com,联系电话:0773-5592321。
(三)资格审查
临桂区纪委监委将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填写的表册中有关内容、照片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或者直接面试。
1.当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则需进行笔试,并由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则由临桂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招聘对象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直接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聘用对象。
3.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待定。
4.笔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
5.面试方式:采用公共面试方式进行。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政审考察。由临桂区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开展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录用:根据政审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在清廉临桂公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在1周内报到入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作满1年后根据考核情况续签。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临桂区人民政府聘用人员待遇确定:基本工资2200元/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6号
联系电话: 0773-5592321
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临桂区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协助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监督检查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岗位设置:
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备注 |
办事员 | 3 | 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有C1及以上驾照,退伍军人。 | 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
法制宣传员 | 3 | 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法学类专业,大专以上文化。 | 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
文职一 | 2 | 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大专以上文化。 | |
文职二 | 2 | 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大专以上文化。 | |
文职三 | 2 | 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大专以上文化。 |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政治素养良好,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有一定的掌握;
7、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5年内曾在公考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招聘步骤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桂林人才网、清廉桂林—名人儒乡、中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4月29日— 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由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逾期不再报名。应聘者请将《临桂区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考办事员岗位还需报送:退伍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gxjw5592321@163.com,联系电话:0773-5592321。
(三)资格审查
临桂区纪委监委将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填写的表册中有关内容、照片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或者直接面试。
1.当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则需进行笔试,并由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则由临桂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招聘对象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直接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聘用对象。
3.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待定。
4.笔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
5.面试方式:采用公共面试方式进行。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政审考察。由临桂区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开展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录用:根据政审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在清廉临桂公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在1周内报到入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作满1年后根据考核情况续签。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临桂区人民政府聘用人员待遇确定:基本工资2200元/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6号
联系电话: 0773-5592321
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临桂区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