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记员岗位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3.报名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六、聘用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3.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应发工资为2700元(含社会五险)
七、联系方式
0775-2650817
八、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