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5日至2001年5月5日期间出生);
7.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调查了解党组织运行和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党组织的联系和督导,推进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不断提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协助开展党建督查活动;
(三)督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协助抓好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五)助力开展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4日(共10天)
2.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于5月14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银海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yhzzg605@163.com(报名资料打包并备注姓名),或直送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及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银海区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书
考试前,应聘人员携带亲笔签名的《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领取考试通知书。凡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应聘人员持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3.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方能列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如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党建专员聘期3年。薪酬待遇比照2019年新录用公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另购“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联系电话:0779-3228082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621室。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5日